1月24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為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標簽管理,便于保健食品與普通食品和藥品的區分,今年將研究借鑒煙草標簽管理方式,在保健產品標簽顯著位置標注“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本品不能代替藥品”等警示語。(1月24日《中國日報》)
保健品擬借鑒煙草標簽管理方式,在保健產品標簽顯著位置標注“不具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本品不能代替藥品”等警示語,確實能在_程度上避免其虛假宣傳或夸大功效,提示保健品不是藥品,防止消費者被忽悠而上當受騙。然而,標注警示語切莫“一標了之”,淪為一種形式,還_加大保健食品市場的監管力度,堵住監管上可能存在的漏洞,不給不法商家_可乘之機,才能從根本上遏制保健品市場亂象。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如今保健品已進入千家萬戶,成為一部分人日常的保健或食療產品。而一些不法商家為了賺取高額經濟利潤,不惜采取虛假宣傳、夸大功效等手段,將保健品吹噓成包治百病的“神丹妙藥”,騙取中老年群體的信任,把他們的血汗錢、養老錢甚至救命錢掏空。有時患者食用保健品后,病沒有治好反而加重了,或因為延誤了救治的_時間,給患者的生命健康造成嚴重傷害。因此,_從嚴從重整治保健品市場亂象。
保健品的包裝和標簽五花八門,但許多都把保健品偽裝成藥品銷售,讓消費者真假難辨。許多老年消費者普遍缺乏醫藥知識,識別能力較弱,通常會根據包裝和標簽上吹噓的療效來選購保健品。而不法商家把保健品當藥品、夸大功能和功效的做法,實質上是對消費者的一種欺詐行為。其實,根據我國保健食品管理有關法規,保健品須經衛生部門審查確認,生產者須經省級衛生部門審查批準。根據《廣告法》,保健食品廣告不得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_;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等。可見,法律法規對保健食品的生產、銷售、廣告等方面作了諸多限制和約束。但現實中,很多商家幾乎突破了各種法律“紅線”,讓保健品成為一種坑害患者或消費者的假冒偽劣“藥品”,嚴重影響民眾的生命健康安全。保健品借鑒煙草標簽管理方式,在標簽顯著位置標注警示語,可以說是對消費者的提醒,讓他們一眼_能辨別保健品和藥品,能避免把保健品當成藥品買回家,顯然是對消費者_有利的舉措,應當盡快予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