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再出手整治保健品市場亂象 包裝需標注“非藥物”警示語
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保健食品標注警示用語指南》(下稱《指南》)明確規定,自2020年1月起,在產品_小包裝物的主要展示版面上設置警示區,明確標注“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警示語,同時警示區面積不小于其所在版面的20%,使用黑體字印刷。
對于此次《指南》的發布,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特殊食品司稽查專員張晉京指出,這是對企業標簽標識內容進行規范指導,特別是對標注警示用語提出明確意見,設置警示區、提高關注度,標注警示語、提高認知度,規定面積大小、提高辨識度。
10月9日,中國食品產業分析師朱丹蓬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分析稱,《指南》的發布是要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讓消費者享有知曉購買、使用的商品真實信息的權利,保護消費者知情權的重要體現。“《指南》內容對中國保健品行業影響很大,以往運營模式_是夸大自身功能,弱化自身短板,使得中國保健品行業處于亂象叢生階段。讓保健食品標簽帶上警示語,有利于強化企業主體責任,也有利于規范保健品市場的發展。”
一位長期關注保健品行業發展的業內_人士指出, 如同煙草標簽管理,借助煙盒上的警示語,讓“吸煙有害健康”理念深入人心,但是要真正實現控煙目標,_這些警示語遠遠不夠,保健品標注警示語同樣需要有配套措施跟進。
標注“非藥物”警示語
《保健食品標識規定》也規定,不得用“治療”“治愈”“療效”“痊愈”“醫治”等詞匯描述和介紹產品的保健作用,也不得以圖形、符號或其它形式暗示前述意思。
不過,現行的保健食品標簽管理,僅要求在標簽上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沒有具體規定聲明標注的位置和大小。一些企業往往把聲明標注在不顯眼的位置,使用小字體,很難引起消費者的注意,造成消費者容易被忽悠、被欺騙。更有甚者,有推銷人員經常“忽悠”消費者尤其是老年人,將保健食品吹成包治百病的靈丹妙藥。
我國人口老齡化程度不斷加重,老年人也成為保健品的主要消費群體。據了解,在營養保健品行業,主要老年人的滋補類保健品占全部市場比重也_了30%。
而為了追求利益,一些保健品企業進行違規違法宣傳等,相關案例屢見不鮮。2017年以來,國務院食品安全辦聯合9部門開展食品保健食品虛假宣傳和消費欺詐專項整治,查處違法違規案件近6萬件,貨值30多億元。
如2019年初,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市場監管局通報了浙江盛世紅瑞健康產業有限公司涉嫌虛假商業宣傳一案,這家公司被罰款150萬元。據介紹,該公司通過搭攝影棚自制講課視頻的方法,再以贈送米、油為誘惑,邀請老年人觀看視頻并購買藥物,大肆鼓吹疾病治療功能,其實是普通食品及保健食品,無_治療功效,以達到銷售保健品“神藥”的目的。此案也是浙江省查處的首起集團性、有組織、有策劃從事虛假宣傳會銷活動的案件。
本次《指南》則對企業標簽標志內容進行了規范指導,特別對標注警示用語提出明確意見。要求在標簽上標注“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警示語,明確區分保健食品與藥物。還要在_小包裝物的主要展示版面設置警示區,且面積不少于其所在版面的20%,使用黑體字印刷,保質期也要求醒目標注,讓消費者特別是老年人看得更清楚,消費選擇更理性。
規范行業發展
“很多消費者已經對大健康概念有初步認知,但對具體保健品的認識不一,《指南》的規定讓消費者一目了然知道保健品不是藥品,這有利于消費者權益保護,影響著保健品企業的營銷模式,也會給保健食品行業長期健康有序發展帶來深遠影響。”朱丹蓬認為,隨著保健品市場不斷擴大,行業的規范顯得更為重要。
截至2019年6月,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共批準了17512個保健食品,其中國產保健食品16732個,進口保健食品780個。
據中商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19年中國保健品行業市場前景研究報告》顯示,預計到2019年我國保健食品行業市場規模將突破3500億元。
中國保健品市場大,但是以往行業門檻不高,市場魚龍混雜,同時存在“輕研發,重推廣”的短視行為。“以往很多保健品都是靠夸大自身功能,還有一些企業以_的名義進行保健品傳銷活動,宣傳產品具有治療效果等。”
在上述業內_人士看來,保健品標注警示語同樣需要有配套措施跟進。實際上,為凈化保健品市場,促進保健品行業健康發展,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政策。自2015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行以來,保健食品被正式納入特殊食品進行監管。2016年10月25日由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并實施《“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健康中國”上升為國家戰略,國家先后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推動及規范保健食品行業的發展。
2018年12月29日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涉及“保健食品”內容共13項條款,對入市前的許可管理、生產管理、市場監督、廣告管理、違法處罰均予以規定。并_提出對于保健食品的注冊實行備案制和注冊制并行。備案監管部門會對產品的生產、銷售等過程作備案,以便全面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