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政府網10月11日消息,國務院辦公廳已于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短缺藥品保供穩價工作的意見》,通過明確相關政策措施,以期解決短缺藥品供應_中仍面臨的供應和價格監測不夠及時靈敏,藥品采購、使用、儲備及價格監管等政策有待完善,違法操縱市場抬高價格現象在一些地方仍較突出等問題。
《意見》明確,對于國家和省級短缺藥品清單中的品種,允許企業在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上自主報價、直接掛網,醫療機構自主采購。對于臨床必需易短缺藥品重點監測清單、短缺藥品清單中的藥品,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上無企業掛網或沒有列入本省份集中采購目錄的,醫療機構可提出采購需求,線下搜尋藥品生產企業,并與藥品供應企業直接議價,按照公平原則協商確定采購價格,在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自主備案。直接掛網采購和自主備案采購的藥品屬于醫保目錄范圍的,醫保部門要及時按規定進行支付。